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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为了严格学术规范和及时处理作者所寄稿件,敬请作者严格核校全文,特别是引文、注释和文中出现的外文,并将电子文本发送本编辑部指定电子信箱(参见“说明”)。

  本刊稿件要求:

  1、请在正文前提供论文内容提要(200-300字左右)和关键词(3-5个)。

  2、请提供文章标题和作者姓名的英文翻译、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等)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本刊版式:

  (一)正文

  1、中文文字,除个别情况下须用繁体或异体外,请用正体简化汉字。论文题目用三号字,宋体;文中大段落的小标题居中,用五号字,黑体。论述正文用五号字,宋体;成段落的引文用楷体,退2格排版,与正文需空行。

  2、文中所涉及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之处,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全文的统一。

  (1)公历世纪、年代。释例:

  公元前3世纪、18世纪60年代

  (2)干支纪年后需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请使用阿拉伯数字,1949年10月1日以后中国纪年统一使用公历。释例:

  万历十五年(1587)、民国二十一年(1932)、昭和十六年年(1941)、1956年

  (3)百分数不能简写。释例:

  15%-32%不能写作15-32%。

  (4)引文中数字的表达方式应与原文同。释例:

  《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只,汤猪二十只,龙猪二十只,野猪二十只,家腊猪二十只,野羊二十只……”

  3、罗列的著述和征引: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但中间有表述性文字的须加顿号。连续的引号与之同样标识。释例:

  ①青海盲人彭敬香从光绪十七年(1891)开始在西宁街头演出《七人贤》《方四娘》《杜十娘》等曲目。

  ②后来马幼垣先生在欧洲发现了一些残本,有关成果见于《水浒论衡》(1992)、《水浒二论》(2005)、《插增本简本水浒传存文辑校》。

  ③贤孝属吟诵性唱腔,分“大调”“小调”“官弦”“越牌调”“小曲”等几种,音调为曲牌联缀形式。

  4、书名号、破折号、波浪线的使用注意事项:

  (1)不能视为作品的课程、课题、奖品奖状、商标、证照、组织结构、会议、活动等名称,不应用书名号。释例:

  ①“历史文献学”是我校中国古代史专业的主要课程之一。

  ②以“明清小说与文化”为主题开展学术讲座。

  (2)单书名号的应用:不能用数学符号﹤﹥或<>标识,应用标点符号〈〉来标识。释例:

  ①《新说〈西游记〉图像序》

  ②郑振铎:《谈〈金瓶梅词话〉》,见胡文彬、张庆善编《论金瓶梅》,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年。

  (3)标识公元世纪、年代、年份、年、月、日和时刻的起止时,用一字线“—”;表示起止页码,用一字线“—”;连接相关的字母、阿拉伯数字之类,组成产品型号及各种代号,或连接号码,包括书号、连续出版物号、电话号码等,或用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时,间隔年月日;或连接图标序号中的章节号与图表号时,用短横线“-”。释例:

  ①1911—1925,5—7月

  ②2016年1月1—3日

  ③[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89—191页。

  ④形成起景-续景-高潮-结景的完整过程。

  (4)波浪线(数值范围号)“~”用于连接计量和数值的起止。释例: 

  153~361g     112~453人

  5、文中标注号与标点符号之间的关系:在文中一句话中,标注号请放于标点符号之前;在引文中的标注号,除了在引文中间外,一般将标注号放于引文最后的标点符号之后。正文与大段引文之间需要空行。释例:  

  ①这些诗文能够抒发他们对所叙历史事件的感知和品评,同时还包含着重要的社会教化意义,借此诠释“正统必当扶,窃位必当诛,忠孝节义必当师,奸贪谀佞必当去”的基本道德⑤。

  ②毛奇龄作《周春坊新简两浙提督学院贺屏序》以赠之,文见《西河集》卷三十八,中云: 

  

  予同年生周君主文山左,升书最第一。甫竣事,即有视学两浙之命。……曩者制科之兴,实系旷典,然亦汉唐以后故科目耳。乃君以贾傅之年应天子召试,拔居高等。……故事学使君至,凡在受治,分应进一言为贺,因应诸君请而序之如此。⑧

  ③周绍良在《出相佛顶心大陀罗尼经跋》中云:“《金瓶梅词话》里有些丰富的资料,不论从宗教、文化、经济、社会、民俗哪一角度去探讨,都颇有研究价值。”1 

  ④近来,笔者发现两份李汝璜之孙李维醇于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中式的“同年录”,一题为“乙未科会试同年齿录”②,记载了李维醇的姓名、年龄、籍贯、中式名次和祖父母、父母三代及其妻室等;一题为“会试同年齿录道光乙未科”③(下文简称《同年全录》)。

  (二)注释

  1、注释一律放在文末。用圈号(①②……)表示(注号中的圆圈,可采用“选定注号——格式——中文版式——带圈字符”的方式来处理,请勿采用自动生成的尾注方式,请手工操作)

  标注次序为:国家或朝代名(加[],中国当代可省略)、作者名、所引著作书名或篇名、载体名称、载体卷(或期、号)数、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年月、引文所在页码(期刊论文可不注页码)。释例:

  ①[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89页。

  ② [梁]宗懔 撰,[隋]杜公瞻 注,姜彦稚 辑校:《荆楚岁时记》,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62、63页。

  ③吴建民:《评金圣叹的审美体验论》,《社会科学辑刊》1997年第3期。

  请注意:多次引用同一著作,注号依次排在同一条注文前面,并在注尾依次标出相应页码,页码之间用“、”间隔,所有标点符号须使用全角状态下的符号。释例:

  ③④⑥[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53、167、189—191页。

  2、引用古籍格式:【朝代】作者《篇名》,《书名》卷数,刊本。释例:

  ①[清]郑光祖:《销书可慨》,《一斑录杂述》卷4,道光二十五年(1845)青玉山房刊本。

  3、国外著述需在作者姓名前用方括号([])注明国籍。释例:

  ①[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第20页。

  ②[挪威]艾浩德:《秦可卿之死—〈红楼梦〉中的情、淫与毁灭》,《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4期。

  4、引用期刊名,种类放于杂志名后,并用()标识。释例: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引用报纸格式: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月?日,第?版。释例:

  ①陈杰人:《麻旦旦的悲剧:……》,《中国青年报》2001年8月8日,第?版。

  6、未刊文献注释法

  (1)学位论文。征引未出版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学术机构、日期及页码。释例:

  ①伏漫戈:《“二拍”人物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6年,第51页。

  (2)会议论文。征引未出版的会议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会议名称、地点及时间。释例:

  ①[韩]闵宽东:《韩国的中国古典小说研究成果》,《清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安徽合肥,2012年。

  (3)未刊手稿。征引未出版的手稿时,要标明藏所,藏所后加一“藏”字。释例:

  ①陈序经:《文化论丛》(手稿),南开大学图书馆藏,第3页。

  7、关于“参见”等词语的使用

  当“参见”等词语出现于作者对正文中所提某一论点进行释义、比较、讨论或补充材料等解释性叙述之中时,凡涉及到文献出处,需用括号将版本信息括注,以保持陈述逻辑的完整。释例:

  ①关于这一问题,参见胡文彬《谈程高本〈红楼梦〉的篡改及其目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78年第3期)。

  ②参见张俊《清代小说史》第七章第三节“《红楼梦》的悲剧意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72—375页)、吴国光《〈红楼梦〉矛盾论》(《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2辑)、郝延霖《血泪描就的颦颦悲剧》(《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2辑)。

  (三)论文的科研项目、作者简介

  1、凡需要标识科研项目的论文,请以论文题目尾部以脚注形式(小五号字)标注于当页最下方,前面加*,项目编号至于课题名称之后,课题名称用“”。释例:

  *本文系黑龙江省博士创新科研项目“清代才学小说研究”(项目编号:YJSCX2011-405HLJ)阶段性成果。

  2、作者简介请提供姓名,性别,单位,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等。释例:

  [作者简介]×××,文学博士,××××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小说史及小说史文献、近现代学术史、明清目录学史。

  (责任编辑:×××)

  说明:

  1.凡是符合本刊官方网页(“江苏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jsass.org.cn)——“学术期刊”——“明清小说研究”)或本刊官方微信公众号“明清小说研究编辑部”(mqxsyjbjb)中《征稿启事》所列的有关专题论文,电子邮件主题请设置为:【征文】作者名+文章标题,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征稿邮箱:mqxsyjbjbzgyx@126.com。其他自由来稿请发送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mqxsyjbjb@126.com;。

  2.来稿一经采用,即行发送电子用稿通知,本刊不再提供纸质用稿通知。作者收到本刊编辑部发出的电子用稿通知后,请尽快按照本刊的文稿格式要求和专家的评审意见予以修改;作者若收到本刊编辑部的用稿通知,却迟迟未予修改或未及时提交本刊格式要求之稿件,恕本刊难以采用;稿件寄出三个月后若未收到采用通知者,请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敬请作者注意:若投寄至本刊但已被它刊录用或已在它刊刊发的文稿,在收到本刊录用通知后,请及时告知本刊,以免发生一稿多发之不良现象。否则,一经察觉,本刊将严肃追究。

  3.自2017年1月1日始,本编辑部已不再寄送纸质校稿,而给被录用稿件之相关作者发送PDF电子校稿,论文作者需自行打印纸质校稿,并在纸质校稿上认真仔细地校对,并请将校对好的纸质校稿尽快寄送本编辑部;为了不致因邮寄原因丢失校稿而造成延误,最好用特快专递或快递的方式寄送至以下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6-2号楼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明清小说研究》编辑部,邮编:210004,收件人:《明清小说研究》编辑部,电话:025-85699927。请勿寄送个人,以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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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小说研究》编辑部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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