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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彪院长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

发布时间: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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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改革这两个字,言轻意重,本次大会,到底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新浪江苏独家对话江苏省社科院院长、长江学者刘志彪。
  房产税对房价影响有限
  问:本次会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就江苏而言,房价问题已经是社会中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之一,您认为这次房地产税立法是否代表了政府对房价调控的决心?这会对江苏房价产生怎样的影响?
  刘志彪:通过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实际上是其中一个手段而已,在我看来,调控房价的根本问题不是这个税收的问题。房产税除了具有一定的调控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给地方政府建立了一个比较稳定的主体性税种。它在为地方财政增加财力,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一块起了很大的作用。
  实际上房产税对调控房价的作用不大,从国际经验来看也是如此,从国内试点的情况看也是如此。房产税实际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方面。而目前面临的障碍是:中国政府的规定是居民的住房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子的产权。从理论、学理上讲,对70年的使用权征税,它存在的问题就在于:财产不是我的,我只有使用权,你怎么能对我的使用权进行征税呢?所以需要先解决居民房地产产权,才可能更好的去收房产税。这次政府提出这个想法,并没有说马上就实施。它是我们改革中的一个目标,不是说马上进行推进,因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还是比较有限。
  有人认为这个房地产税出来之后,对房地产征高税,这个房地产的价格就会马上跌下来。但在我看来,就目前的这个格局下,让房地产的价格拼命往下跌,恐怕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不理性的。因为我们的土地财政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如果这个时候让房价跌的太多的话,那可能会引起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所以在土地财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的打压实际上不理性的。
  房地产市场是最复杂的,现在老百姓对房地产也是带有很多情绪,利益,一般也不敢说这个问题,但是你不能不正视这个问题,房地产的价格,税收,土地政策,金融风险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要考虑到。对于我们这种进行学术研究的人,就应该比较公正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当然,我只代表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想法。
  如果要真正的解决房价问题,就要真正把中国的土地财政问题、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借债的机制改变,之后可能解决房价问题就比较容易了。
  其实大家可以看得到,房价高主要是土地价格高,土地价格高是地方政府限制供给,中国并不是没有土地,并不是没有地方盖房子,在我看来盖房子的地方多的是,关键是政府不会让你无限制利用土地去建造房子,这样就会把土地财政政策破坏掉,这是一个问题的根本,解决问题要去找它的根本,而不是一个房产税就能解决的。
  江苏政府:抓住机遇做强民生
  问:本届全会最重要的改革措施之一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从计划经济主导到市场经济的转化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您认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会对未来经济走势产生怎样的影响?就江苏市场而言,这次改革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变化?
  要理解市场由基础性作用变成决定性作用,需要先要理解市场包括哪几个方面,我们才能理解他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认为,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微观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所谓微观基础发生变化就是指从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变成混合经济、民营经济,非公经济,包括一小部分在国家安全、战略性信息产业、自然垄断行业当中的一小部分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竞争。实际上今后市场经济主题主要是各种各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对我们的影响很大。
  我们现在的很多现在的企业还是国有制企业。就地方这一级,比如江苏来说的话,很多省一级市一级的国有企业,在过去若干年当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老百姓把它叫做“国进民退”。在央企就体现的更加明显。所以此前市场经济有改革停止的趋势主要是指微观基础上这一块变化不大。而变成混合经济后,比如说江苏省级国有企业,可能在新增的国有资本的投资项目中,可能都要采取混合所有制体制。对现有竞争比较强的国有企业可能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它改制为投资控股公司,所以实际上对企业这个微观发展发生很大变化。
  另外一个就是市场要起决定性作用的要建立统一市场。过去我们的市场都是分割性市场,都是有市场壁垒的市场,市场不够统一。市场的潜力看起来比较大,实际上由于分割,市场实际规模不大。所以要是建立统一市场的话需要打破垄断,打破行政垄断,尤其是打破政府对市场不适当的干预,这个对政府调控市场提出比较高的要求,特别是从一般的参与市场竞争,行政手段调控市场变成对市场的监督。
  政府要把主要的任务放在发掘市场,发掘市场的门类、体系,培育市场的机制,发挥市场在整个供求调节当中的作用,而不是过多的干预市场。比如说,房地产市场不能用过多的行政手段去,可能更多的要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进行市场的监督。这一块在整个监管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那么市场既然要从基础性地作用变成决定性的作用,市场是整个供求关系的主导性力量。所以政府的力量就放到边上去变成了监督、监管,而不是决定价格信号,允许你买还是不允许你买,这种做法都要发生很大变化。
  政府不是说不管,政府就是放到自己该放的领域中去,比如说对市场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惩罚,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民生发展上去,放到社会发展创新上去,放到环境保护上去,放到这些他应该做的事情上。而不是仅仅参与市场交易,这个是第二个很大的变化,这个对于过去一贯是强势政府的江苏,它的活动领域有很大的变化,以前是政府比较多的招商引资,决定投资项目,这种事情花费的精力比较多,现在看起来三中全会之后,江苏强势政府的领域要发生变化。从这样的一种领域转变到在市场调节方面要强,市场监督方面要强,民生发展方面要强,社会管理创新上要强,环境保护上要强。
  不是不参与经济过程,而是要对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江苏民企办银行将改变竞争格局
  问:江苏的民间资本一向非常活跃,而本次决定明文提出了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这也被视为对内对外开放的标志之一。您认为对民间资本活跃的江苏来说,这个决定会产生怎样的变化?
  刘志彪:以前我们总说银行不是垄断的,银行和银行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但实际上都是国有资本大银行在进行竞争,所以其实它是存在垄断的:中国的银行进入是垄断的,外国和民间的银行是禁止进入的。阻止外国和民间的银行的进入,实际上就是一种垄断行为。
  进入的垄断是一种最高的垄断,它的垄断限制了竞争。当制造领域中,价格如果在上升,投资有利可图,那么企业就会进入,生产能力提高后,供给增加,价格就下降了。但银行不是这样,它竞争过程中没有进入,所以它始终保持较高的收益,所以中国银行的逆差是世界上最高的。这保持了银行最高的的福利,是中国收入分配不均的最的因素之一。举个例子,在银行,一个刚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的年薪比教授还高,这就是形成垄断导致的。一旦放开进入,即使是有限的放开银行准入,也会对这个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对它竞争的状况、格局的改变和整个社会福利的改变产生重大的影响。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行业,它一定会对竞争格局产生很大影响。江苏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想办银行是一件很正常的想法。它必然会对整个银行的竞争产生激烈影响。今后表现为以后的逆差会比较小。届时银行将会进入“苦日子”时期。
  当然,民营经济银行进入后也不一定会迅速发展。民营资本想进入银行,想为自己贷款,自我服务,今后会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现在最好的做法是:民营经济联合起来做混合所有制的银行,会比较合适。
  国企改革:让老百姓享受改革红利
  问:国企改革这个话题提了好多年,今年决定提出的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您认为这个深化,具体会体现在哪些方面?而这些改革带来的红利市民能享受到吗?
  刘志彪: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事实上最重要的意思是表现为现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性比较强的国有企业将会改造为混合所有制。就是说实际上放开了民营经济、非公经济等对国有资本进入的限制。就是对存量这一块的限制。如果今后举办政府投资的国有资本项目,他也会采用混合所有制方式,而不是单一的国有经济方式。 把包括外资在内的非公经济进入竞争作为一种主要的竞争方法,而不是单一的国有资本进入市场进行竞争。实际上最深刻的变化就表现在这里。
  当然,所有权方面的改革还包括经营权的改革,经营权的改革还包括治理结构的完善,而治理结构的完善在本次三中全会的报告中讲的很多。比如说完善企业内部的现代治理结构、增加从市场当中招聘老总的比例,限制他们的年薪,对决策责任要进行一定的追溯等等。
  至于说对老百姓的影响,最主要、马上就能看出来的就是提出了要把国有资本的收益30%以上上缴公共财政。这实际上是对老百姓非常大的利好。因为公共财政是用于社保、医疗、教育等等方面的投入,所以对老百姓是一个利好。但是国内外有一些看法,认为这个比例还低,还需要逐步提高。我想,比例可能逐步会提高,但是时限可能长一点,我们要到2020年才达到30%,有人认为2020年要达到50%,当然,这样更好。
  我们以前的国有企业,他的收益是不上缴的,是典型的内部人控制。他自己挣的钱,从市场上拿的,政府给的待遇,实际上是自己花的。这其中包括消费部分,也包括投资部分。但是我们长期投入到国有企业里面的钱实际上是不用于民生方面的。
  以前,国有企业只是政府在代表,是不是全民所有制,有人就提出质疑,说国有企业和全民所有制有相当大的差距,国有企业挣的钱没有用于全民身上怎么能叫全民所有制呢?这只能是国有制。而国有制这样的管理制度很容易演化成一种利益集团在控制。所以要求国有企业的分红上缴公共财政,这是对国有企业制度最巨大的变化。因为这是判断所有制性质,最终分配权、从所有权管分配的角度的最重要的制度改革。而这对老百姓来说是最大的好处。
  连云港更适合建立自贸区
  1、自从上海自贸区成立,自贸区这个词就一直是热词,也传出了很多城市希望建设自贸区的声音。江苏也不例外。决定中就说了,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此前有媒体报道,苏州自贸区已经上报,您认为江苏建设自贸区的可能性有多大?能给江苏带来多少好处?
  很多人认为自贸区又是一种通过优惠政策来获取洼地效应形成争竞优势的发展格局,实际上这个是理解错误的。自贸区应该是,通过改革,通过开放关系的调整,特别是通过进一步的打造开放经济升级版,来倒逼国内开放,倒逼国内改革。它实际上是一种通过改革来获取红利,通过改革也获取发展的高超艺术和措施。
  因为大家知道改革这么多年,原有的东西都改完了,好改的都改完了,真正留下来的都是难改的,难改的是什么呢?触动既得利益。国内开放不够,对外开放达到一定的高度,这是中国现在的特征。而现在的一轮新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面临着对外关系怎么样才能进行调整;跟据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内要进一步开放的问题,所以自贸区就是适应这样一种形势而产生的,它更多的是想通过一种自我开放倒逼国内体质的改革。比如说政府的负面管理,加上全国民待遇的一个改革,实际上是把政府的权力给削减掉了,以前都是政府批你允许不允许,现在是要进行限权、分权、减权、放权。
  这种改革在自贸区里面逐步扶持推广的话,就能推动整个中国的改革。很多人认为,各个地方去申报自贸区是为了比这个优惠政策,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真要讲优惠政策的话,我个人觉得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国务院给的政策比上海自贸区还优惠,所以实质上,上海自贸区不是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是改革方面的举措,正是因为这一条,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跟上海自贸区进行全面的对接,实际也是想通过这个来推动改革。
  现在是这样的,对于江苏来说,申报自贸区是一个方面,同时要加紧平台建设、产业融合、基础设施等方面跟上海自贸区进行对接。这种对接会进一步扩大江苏的开放,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上海每一次开放都推动了江苏的发展,江苏不是从上海的开放中受到了什么损失,实际上更多的是得到了许多好处。也可以说每一次开放,受益最大的是江苏,尤其是WTO之后,江苏对于上海的开放获益最多,所以外贸经济走在全国前列。
  在我看来,上海自贸区的开放对江苏不是什么冲击,也不是什么“狼来了”,更多的是一种发展的机遇。苏州在全国是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典型,它有申报积极性可以理解,但是在我看来,苏州靠上海太近,国家不可能或者说很难在这个地方放两个自贸区。我个人的看法,真正在江苏有条件、有必要建设自贸区的是连云港。因为这些地方长期以来开放程度不够,应该进一步开放。另外,这个地方的开放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习总在最近的讲话中指出要重新建设新丝绸之路,打通陇海线。所以这个地方的开放可能性比较大,也很有必要性。这个地方建立自贸区,可以带动苏中苏北发展,带动整个东陇海线的贯通,带动整个出海口的贯通。
  初次分配也要讲公平
  问:决定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这也是很多普通市民的关系最紧密的问题之一。工资改革您认为改的是什么?这意味普通市民的工资收入将得到哪些改变?
  本次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际上是让劳动生产力的增长和工资的增长同步,这个要求是针对前一段时间发展中工资的增长落后于生产的增长太多导致的分配格局当中的弊端来讲的。这个实际上在发展的早期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中国当时是劳动力比较便宜,因为这个优势,所以西方很多跨国公司的投资,包括国内的发展,利用了这个要素,但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要去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长期的维持这种低劳动报酬的血汗工资制度,这也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一种损害。
  当中国现在的GDP变成世界第二规模,人均收入也有很大提高的情况之下,应该要解决劳动报酬增长机制的问题,就是建立跟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基本保持同步的一个要求,所以对这个决定的要求直接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实际上人民群众的收益是三个方面,一个实际上是劳动收入,一个是人民的福利,一个实际上是人民整体的收入水平,因为收入和工资还不是一个概念。收入和福利也不是一个概念,还有一个保障水平,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和这个有关。
  在目前也有人认为工资低一点不要紧,可以用再分配的手段来进行调节,比如用税收了,转移收入了来进行调节,但是应该看到用再分配的手段进行收入分配的调节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讲成本是非常高的,不仅政府运作的成本高,而且里面有大量的腐败。收了税,交给政府,然后让他们再去分配,政府的权利太大,腐败肯定很多。包括转移支付当中也有大量的腐败。
  所以实际上在调节的分配是必要的,但是一个社会的正常工资机制,报酬机制,不能完全指望于再分配,要在初次分配就解决分配的公平问题,这个实际上是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要的亮点,这亮点实际上就是加大了初次分配在决定整个分配体系当中的地位,这个地位比以前要提高。
  以前都是通过再分配进行调节,政府加大调节,实际上是变相的加大政府的规模,所以这样的一种改革精神跟市场去起决定性作用是一脉相承的思想,就是初次分配就要进行调节,这个调节就是要讲究公平。
  以前讲初次分配要讲效率,再分配要讲公平,这句话只是在一定阶段是对的,现在看来要改。初次分配也要讲公平,要降低通过政府来决定的收入分配的比重,降低这个分配当中的社会摩擦成本,减少政府的权利和政府的腐败,这也是一个制度保障,实际上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好处,初次分配就讲公平的话,提高工资在初次分配的比例,有一个基本原则,让劳动生产力增长跟工资增长保持基本平衡。
  江苏的GDP没必要赶超广东
  问:现在江苏的GDP规模是全国第二,和全国第一的广东省差距越来越小,曾经就有广东的媒体提出了一个概念,说江苏会在未来几年内经济总量超越广东,并产生了一定的危机感。您认为江苏有没有必要去追赶广东的GDP,咱们还需要做些什么?
  刘志彪:在旧体制下,不能说GDP赶超没有动力,应该是有动力的。但是,大家看到,新一届的国家领导人,一再的讲不要以GDP来论英雄,要以转型升级、要以产业结构的调整、要以城镇化、要以环境保护,以全面的工作,来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GDP生产总值的增长只是一个方面,但它不是最主要的方面。最主要的方面还是全面的工作,所以在现在的情况下,国家做出了淡化GDP的要求,对于这种赶超慢慢的会淡化。江苏也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意义去对准别人进行赶超。要讲究自己的发展质量就行了,把自己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就够了,没有必要为了某个东西去赶超某个东西,我想江苏的领导也一再强调这个问题,他们肯定没有在某种场合提出过这种口号,没有要求去赶超。但是广东快要被赶超上去了,有这种担心也可以理解。
  广东早期民营经济发展的比较强,开放的比较早,这个发展形成了很大的优势,尤其是在珠三角。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广东民营经济的活力比我们强。江苏民营经济大部分都是从原来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改造过来的,不是原生形态的民营经济,它的活力不如人家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家可以看到广东创新驱动的发展的格局势头要比江苏好。比如说深圳就是全国创新驱动型城市,这是大家公认的。包括中兴、华为等创新型企业都在深圳,江苏就缺乏这种企业。创新驱动这一块,我们的活力不如广东,这也是决定未来经济发展格局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应该说在创新驱动决定一个国家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的一种模式下,江苏要保持足够的警惕,要改的地方很多,要学习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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