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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应急课题“江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完成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10

  近日,法学所承担的院长应急课题“江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完成研究报告。
  该报告认为,当前江苏行政执法体制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部门行政执法体制;二是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三是行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四是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五是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尽管江苏形成了以部门行政执法为基础、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改革的多元行政执法体制形态,但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专业性与效率性关系、管理权和执法权关系、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市县与基层关系等方面依然存在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的问题。
  完善江苏行政执法体制的总体思路就是整合现有的行政执法机构,理顺行政执法机构关系,建立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来说,在横向上,理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在纵向上,理顺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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