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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各部门:
  按《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 [2017]122号)文件精神,分配我院江苏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名额 1名。
  一、推荐范围
  凡已在江苏工作、创业或以其他形式为江苏服务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者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为在国外学习或者进修 1年以上(含 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各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 创业类的推荐人选,需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创(领)办的企业在前沿技术或高端产品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产业化成效显著,综合竞争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 创新类的推荐人选,其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4. 其他推荐人选,应在生产一线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请于 4月 13日 (周四)下班前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海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的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递交至人事处 1117室。
  联系人:雷旭华 内线 2117 外线 85699856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7 年4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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