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1
6月18日,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副院长陈爱蓓,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月清、孙功谦,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杨格同志,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庆祝建党100年宣传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和娄勤俭书记、张爱军部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审议院青年课题评审结果,讨论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等事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站位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的无私关爱和对西部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我院全局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性。全院上下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到学史崇德,提振干事创业激情,统筹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我院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及时跟进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自觉继承弘扬党在百年奋斗中培育形成的一系列革命精神,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大力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社科院干部和人才队伍。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为人民做学问的理念,扎实深入研究民生关切重点问题,妥善处理生态和民生的关系,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智慧。要立足大运河文化带、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主动对接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等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发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的研究,以标志性成果为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提供智力支撑。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广泛形成学好用好《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带着问题去落实,有计划地去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建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打造社科院人才高地,着力抓好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将落实干部管理和人才建设等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以高质量组织工作保障社科院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庆祝建党100年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大力营造同庆百年华诞、共铸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一要持续强化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阐释力度,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入脑、指导实践。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好课题、调研、研讨和党建等各类活动,唱好唱响主旋律,为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三要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人群、重要阵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的部署,加强统筹计划,突出特色亮点,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要持续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扛起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责任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系统思维,突出整体谋划,加强省情调研,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大运河承载的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和红色传承,围绕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沿线生态文明建设、运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美丽宜居家园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研究,写好写实大运河“文化、活态、统筹、精细”文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委宣传部有关工作安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督导检查,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全院巡查排查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喜庆祥和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