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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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4-01-11

我院签定“连云港沿海沿桥发展研究基地”协议
5 月 9 日下午,我院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在 2 号楼七楼多功能厅进行了连云港沿海沿桥发展研究基地协议签约仪式。我院纪委书记周祥宝、副院长刘旺洪、科研组织处处长吴先满、办公室主任张卫以及院经济、法政社研究所负责人参加。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董事长周文军等嘉宾一同参加。周祥宝书记主持了签约仪式。

我院签定“现代产业研究基地”协议
2013 年 5 月 8 日,我院与海门市人民政府,在七楼多功能厅进行了现代产业研究基地协议签约仪式。
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有海门市委书记姜龙,海门市委副书记、海门市市长杨曹明,海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新叶,以及南通市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徐爱民等。我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志彪,副院长陈刚,纪委书记周祥宝,科研组织处处长吴先满,办公室主任张卫以及经济、法政社研究所负责人参加。陈刚副院长主持了签约仪式。

我院召开“七一” 纪念建党 92 周年暨表彰大会
为纪念建党 92 周年, 6 月 27 日,我院召开党员大会,对过去二年来在“两争一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志彪,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旺洪,全体在职党员以及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院党委委员、院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周祥宝主持了会议。
刘旺洪副院长宣读了《表彰决定》。院领导代表院党委给此次获奖的先进集体代表颁发了奖牌,给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吴先满介绍了他作为科研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研究员,如何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好党支部工作的体会;老干部处处长、党支部书记陈小平交流了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青年学者方维慰和王思豪谈了牢记党员的责任,立足科研工作、发挥党员先进性的认识;法学所副所长范旭斌谈了入党前后对党的认识以及今后怎样履行好一名党员的责任。

“ 2014 年江苏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研讨会”在宁召开
11 月 8 日,由我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合作建立的江苏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在宁召开“ 2014 年江苏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研讨会”。我院刘志彪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周学东行长、我院经济研究所吴先满所长等基地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蒋昭乙助理研究员、财贸研究所肖平助理研究员、经济研究所王芳琴博士等基地研究人员以及在宁高校经济金融院系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就我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合作研写的基地研究报告《 2014 年江苏省经济金融形势预测(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刘志彪院长、周学东行长等对进一步完善研究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意见与建议。

我院召开“人文江苏与‘两个率先’”论坛
2013 年 11 月 8 日上午,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我院“江苏转型升级研究基地”承办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大会•学术聚焦——“人文江苏与‘两个率先’”论坛隆重举行。本次论坛聚焦人文社会科学对江苏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文化导向作用与推动作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献言献策。论坛由副院长陈刚研究员主持,江苏省内 50 余位专家学者和多家传媒记者出席。
党委书记、院长刘志彪教授首先致辞并做主题报告。他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表面上看是通过一些要素的推动和制度改革、演进来实现,而实质上内在的基础是文化。就经济学而言,过去人们认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主要取决于投资推动,在一定的投资效率下,提高投资的速度、增加投资率,经济就会发展。所谓“起飞”理论、发展经济理论、经济成长理论,都是阐述这些问题。然而,现代经济学研究发现,除了资本和劳动投入决定经济增长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要素,这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索洛提出的“索洛剩余量”。所谓“索洛剩余量”,就是经济增长中去除劳动、资本投入后的技术进步贡献,这个技术进步贡献对经济增长的量就是“索洛剩余量”。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三个变量:劳动力的投入、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的投入。虽然这三个变量对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文化对经济发展产生更深刻的影响,是对三个变量全面起到决定性影响的终极变量。江苏经济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也有着深刻的文化因素。因此探讨江苏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江苏发展高层论坛举行第 31 次会议
11 月 19 日上午,我院与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的江苏发展高层论坛第 31 次会议在南京大学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江苏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展开深入讨论,踊跃发表意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政协主席张连珍,省委副书记石泰峰,原省委书记陈焕友,省领导樊金龙、张卫国、史和平、许津荣、徐南平,原省政协副主席胡福明等到会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我院部分科研人员与会。
本次高层论坛以“深化改革促发展”为主题,我院院长刘志彪、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袁志刚、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徐康宁、南京大学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童星、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蒋伏心等 9 位专家学者,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对江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建议。刘志彪院长就扩大对内开放、建设完善统一市场发表观点,他认为,用开放倒逼改革是非常明智的办法,未来江苏的发展战略重点应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开放全球化的市场,要充分利用本土市场;二是利用国际化的人才,尤其是高级创新人才;三是发展全球化的产业,要向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攀升;四是培育全球化的企业,即孕育自己的跨国公司;五是打造法治型政府,消除不规范的治理行为。

法学所主办“区域法治发展与江苏法治先导区建设”学术研讨会
11 月 23 日,由我院法学所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区域法治发展与江苏法治先导区建设”学术研讨会在省委党校举行。会议由刘旺洪副院长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仁做主题报告,人大和政法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全省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领域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就江苏区域法治发展和法治先导区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从概念、可能性、目标定位和功能特征四个方面对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释。他指出,法治建设先导区在国家法治进程中应当起到模范先导作用,法治中国、法治区域、法治建设先导区三者构成了法治发展的有机整体。法治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的规划,必然会给法治建设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提出建设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今年又针对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出要把苏南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区域,为全国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示范,都为区域法治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他认为法治建设先导区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即创新区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区域社会治理能力、激发区域社会创造活力 、深化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优化区域法治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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