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江苏新发展的战略选择
发布时间:2011-09-16
课题负责人 吕方
一、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01年以来,江苏文化产业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江苏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了以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文化旅游、传统工艺等的优势产业群,动漫、数码、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也快速发展,总体上形成了“优势产业日益彰显、传统特色产业快速复兴,新兴产业领先发展、园区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各产业群快速发展”的基本态势。根据我们的研究,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大致呈现出下面几个特点:
1.文化产业快速增长,但还没有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统计。2009年,江苏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065亿,其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34%,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为3.1%。预计2010年,江苏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增长值应在1300亿以上(20%以上的增长),占全省GDP比重大约应在3.2~3.5%左右,会继续保持高于全省GDP和第三产业增长值的增长速度。
2.苏南城市首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从2005年开始,南京、无锡首先开始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来指称文化产业中的高端领域,并着手规划和建设“创意产业园”,形成了一股发展创意产业的热潮。
3.我省各城市大力推进文化创意园建设。在推进产业园建设中,目前我省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势头强劲,各地、主要是苏南各市都建设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在非严格的意义上,目前,全省有60多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成或在建。
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经形成趋势,但产业力量还弱小。2005年以来,在政府的推动下,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已经逐步形成发展趋势,对我省的产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
1.对文化创意产业认识上还有偏差。从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看,多数地方的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功能的认识还有偏差,更多将文化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产业,而忽略了以工业设计、工艺设计为主要行业的创意设计产业群体。
2.管理体制分割,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受影响。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国家和我省经信委都没有把工业设计纳入文化创意产业中,把工业设计完全看作是单一的设计行业。在政策工具上,这种做法,实际使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缺少了最重要的主体产业,而把文化创意产业继续当作满足大众娱乐的产业,不利于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力量。
3.缺乏支持文化创意设计的专项政策。目前我省还没有支持文化创意设计的专项政策,因而还不能凸现文化创意设计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作用,不能有效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发展。
4.总体规模小,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还相当弱小。江苏文化创意产业近年来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总体规模还偏小,除去软件业,其增加值占江苏GDP比重还微不足道。
三、发展江苏创意产业的对策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江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因而,在这样一个时期,江苏特别需要从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来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实现江苏新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此,我们提出如下一些思考和建议:
1.充分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应该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在江苏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型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突出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以科技力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还要更加关注文化创意产业的力量,在实施我省的“三大计划”中,充分发挥创意产业作用,以科技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两个引擎来共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引导江苏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
2.成立江苏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应该学习北京经验, 成立“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下设办公室来协调宣传部、文化厅、广电局、出版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等部门工作。同时设立“江苏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从事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常设机构。设立这样的领导小组和促进中心,有利建立各部门协调一致的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克服体制障碍,统一推进江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3.制定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政策。建议制定推进和振兴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别政策,给予文化创意产业特别的财政和政策支持。
4.设立“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建议考虑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或者从现有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分出一块,作为专门对创意设计各行业支持的引导资金。从江苏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需要看,这个引导资金规模应该大一些,应在每年3~5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