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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0-04-24

    

  423日,我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夏锦文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制定《规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夏锦文指出,做到知责明责,才能正确履责尽责。两项党内法规的内容体现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对于全领域全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全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规定》《条例》的内容,逐条研读相关要求,切实做到学懂悟透,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等。 

  夏锦文强调,要认真抓好《规定》《条例》的落实执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建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坚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在思想上回归本位,行动上回归本职,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本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履责尽责,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管党治党水平不断提高。 

  夏锦文要求,要对标《规定》《条例》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升贯彻落实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结合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不断充实细化党组织履责清单。明确履责方式,逐条对标对表,找准工作重点,逐一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督责要求,严格检查考核,切实解决面上问题,完善我院管党治党、机关党建的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大力推动社科院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推进高水平社科院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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