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院

关于开展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来源:

各研究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十五五”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资格。本批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院在职科研人员,申报人应学风端正严谨、工作认真踏实,对所申报选题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前期研究基础。 

  2.选题要求。申报人须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江苏省“十五五”规划谋划工作,聚焦区域经济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大议题重点问题,选题自拟。 

  3.成果要求。1)完成13000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并在我院《决策咨询专报》刊发,报告格式参照相关规范要求。(2)正式立项后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总报告,查重率低于15%。(3)课题成果署名须标明“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或“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二、立项方式  

  本批专项课题研究按照“先提交成果再择优立项”的后期资助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科研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研究并按时提交成果,符合要求的提出立项建议名单。每项课题经费资助一般不超过2万元,具体额度将根据成果完成及反响情况确定,经费支出使用须遵循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新型智库建设专项经费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宜 

  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51116日前完成并提交;总报告须在20251215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电子版(文件名为“专项课题报告+姓名+题目”)发送至区域院邮箱qyxdh@jsass.org.cn 

    

  联系人:孙小红,联系电话:85699951(内线2309 

    

    

                            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 

                             20251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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