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报告会第2期观点综述
发布时间:2014-03-27
2014年3月17日下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与科研组织处在本院举办经济研究报告会第2期,会议主题为“江苏省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经济学部主任吴先满研究员主持会议并致辞。科研处处长章寿荣研究员、院经济学科片科研人员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报》、《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新闻媒体记者等50余人参加会议。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研究员和日本京都大学经济学教授伊藤顺一应邀分别就“江苏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中国江苏省的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节省交易费用”作学术报告。
首先是包宗顺研究员做了江苏农村土地流转宏观背景的介绍。介绍共分六个部分:第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用地三类。第二是改革思路——三权分离,所有权——集体所有,承包权——长久不变,经营权——放开搞活。第三是农地制度改革方向,有三个坚持和三个鼓励,分别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鼓励承包权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发展现代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种养业。第四是农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土地流转不是越快越好;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瞎指挥;不得损害农户的利益;资本全涤搞投机。第五介绍了江苏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最后是2014年农村土地改革任务,主要是农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任务。
伊藤顺一教授首先从宏观上总结了亚洲国家主要是东亚农业发展存在的共同问题:种植水稻,人口多,农业经营规模小等。接着介绍了日本农业中存在的问题,日本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老龄化等问题,导致10%土地被抛荒。接着伊藤顺一教授在江苏大规模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系统的报告了农地股份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首先,伊藤顺一教授介绍了农村土地流转要素是农地相关的权利,农地流转的条件是要有农村劳动市场的发展,以及补充农地市场功能的中介组织。第二,伊藤顺一教授研究了中国农地制度和农地流转中土地制度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节约交易成本中的作用。第三是对江苏300多个村的调查与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作用相当显著。最后,伊藤顺一教授认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农地的流转和集中利用,以及农民以外的经营主体进入农业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有些地区农地流转并非是股份合作社成立的最主要目的,但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节省了交易成本并加快了流转。
两位报告人报告后,院图书馆馆长、经济学研究员徐志明,院农村发展所助理研究员吕美晔等4位与会者向报告人提问,报告人进行回答,开展了互动交流。